下列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拟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进行并购安全审查
B: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不经商务部,直接向并购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
C: 评估并购交易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
D: 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
【考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
【解题思路】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
【具体解析】(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按照规定,由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故A正确,当选;
(2)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交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决定进行审查, 故选项BD不选;
(3)并购安全审查的内容包括:①并购交易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影响;②并购交易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③并购交易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④并购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故C不选。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