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与王红约定:若乙能通过今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李明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王红。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 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考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题思路】学会区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体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必将到达,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乙能否通过今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不确定的,属于附的条件,A正确,B错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只是效力一直处于待定状态,C正确,D错误。本题选AC。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