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通过只是拿到了参评资格,评审通过才能获得高级职称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考生须在这一期限内完成评审。

一、高级经济师需要评审吗?
高级经济师不能“一考了之”。按照规定,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评审者,才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侧重专业理论,评审更看重实际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和行业贡献,两者互相补充,确保职称的含金量。
具体到流程,高级经济师评审由各省自行组织,时间、条件、材料要求并不完全一样。一般包含:参评地区发布评审通知、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向委员会提交材料、资格审核、评审前公示、举行评审会议或面试答辩、结果公示、公布取得任职资格等环节。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通常包括几个方面:
1.学历与资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本科取得中级职称后满5年;大学专科取得中级职称后满10年。部分地区还规定,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3年也可申报。
2.专业理论与能力:需掌握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3.业绩成果:要提供近年与专业、岗位相关的项目、课题、成果或含金量较高的奖项等材料。
4.学术成果:一般需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著作,多数地区要求1至4篇,字数2000到5000字,刊物须有CN、ISSN或ISBN号,或为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学术刊物。
5.继续教育:多数地区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学习,并提供证明。
另外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一般一年只安排一次申报,多在下半年进行,考生要以所在地区当年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尽早准备论文、业绩与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高级经济师评审等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