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特点是( )。
A: 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B: 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诸法分离
C: 经济关系由刑法、行政法调整
D: 经济关系由民法、商法、经济法共同调整
本题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特点。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的诸法合一发展为诸法分离。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