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 000元, 该厂收取加工费10 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 000元,该厂没有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5%)
A: 6142.86
B: 7941.18
C: 8142.86
D: 9250.98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 =7941.18(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