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A: 召集股东会会议
B: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
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 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答案选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