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此种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是( )。
A: 免除
B: 抵销
C: 混同
D: 提存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的范畴。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①概括承受,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②特定承受,即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