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多选题】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A: 工伤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B: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C: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D: 生育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E: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答案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均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答案选 BCE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  )关系不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其缴费年限( )。(2020) 4、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5、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6、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7、关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说法正确的是()。 8、(四)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上海分别设有一家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天津,上海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 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 万元,2 000 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21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 )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9、(三)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10、(三)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9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另外,上海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 600万元、300 万元、2 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9年 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关于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