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四分之三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本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选 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