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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按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A: 普通股和优先股

B: 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C: A种股票和B种股票

D: 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

答案解析

按照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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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2015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甲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股。 2、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2015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甲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股。 3、甲公司2×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 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 000万股。2×15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1 0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5%。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甲公司2×15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元/股。 4、甲公司2×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 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 000万股。2×15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1 0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5%。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甲公司2×15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元/股。 5、【2017 •单选题】201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 10 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期限 5 年,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 6%,从第 6 年起,每 5 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 2%,最高不超过 9%;如果甲公司连续 3 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6、2×17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10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1)期限5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从第6年起,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2%,最高不超过9%;(2)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3)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4)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该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7、2×17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10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1)期限5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从第6年起,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2%,最高不超过9%;(2)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3)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4)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该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8、2×17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10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1)期限5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从第6年起,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2%,最高不超过9%;(2)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3)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4)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该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9、2×17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10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1)期限5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从第6年起,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2%,最高不超过9%;(2)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3)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4)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该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10、2019年9月1日,甲公司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按面值发行优先股100万份,每股面值1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0万元后的发行收入净额已存入银行。根据甲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5%,甲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在派发约定的优先股当期股息前,甲公司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除非股息支付日前12个月发生甲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强制付息事件,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且不构成违约。优先股股息不累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利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甲公司有权按照优先股票面金额加上当期已决议但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和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也不设置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甲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务的债权人,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下列的说法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