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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个人取得的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2020-06-18 14:53  责编:溪溪  浏览:115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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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个税汇算清缴的问题十分受人们关注,个人取得的哪些收入是属于境外所得呢?来一起了解下:

个税汇算:个人取得的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个人取得的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个人取得以下类别的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1、因为任职、受雇、履行合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李小姐被单位派遣在法国工作2年,在法国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工资薪金。

  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比如张先生在德国某权威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该期刊向张先生支付相应的稿酬。

  3、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比如陈小姐持有某项专利技术,因允许自己的专利权在英国使用而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

  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比如赵小姐在美国由于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经营所得。

  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如杨先生持有澳大利亚A企业股份,他从该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

  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袁小姐将其汽车出租给谢小姐在法国使用所取得的租金。

  7、转让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比如韩先生因为转让其持有的英国企业股份而获得的财产转让收入。

  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比如高小姐在英国,一次偶然的机会买彩票中了将,所取得的奖金。

  9、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如果在某国缴纳的个税税款高于计算出的抵免限额,那么没抵免的部分怎么办?

  答:对于居民个人因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应按照取得所得的年度区分国家(地区)在抵免限额内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连续5年内继续从该国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居民的个人境外所得应该怎么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个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答:个税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结束后,个人所得税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其依据是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在这一年结束后,按照这一年的应税收入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年终汇算清缴,一般采用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纳税人可以通过自行办理、单位办理或者请人或请专业公司代办的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汇算清缴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费用多缴相关的账务处理

  1、汇算清缴后,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2、多预缴后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多缴不退税,用来预缴下年度下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少缴的账务处理

  1、汇算清缴后,需补缴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都有哪些?

  答: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偶然所得。

  计提和缴纳个税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

  借:成本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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