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会计实务工业会计正文

总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的账务处理

2020-09-03 9:52  责编:小雪  浏览:2467
来源 会计网
0

  总公司和分公司设在两个城市,总分公司所得税合并申报。现在总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需要转移到分公司名下,账务处理要怎么做?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总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到分公司如何做账?

  答:总公司做固定资产清理,分公司做固定资产确认。

  总公司: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公司: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总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