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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清查盘亏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1-01-11 18:08  责编:小蓝  浏览:57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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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清查存货,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清查存货,出现盘亏现象怎么做会计分录?

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盘亏分录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等

  批准后:

  (1)因收发计量、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2)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3)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的赔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什么是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什么?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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