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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如何转回?

2020-12-04 9:54  责编:叶子  浏览:173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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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企业一般会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对相应的减值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那么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吗?怎么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是怎样转回的?

  新会计准则只允许流动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日后可以转回,比如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会计分录如下:

  借: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于确认后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不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有哪些?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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