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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发出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0-12-01 15:52  责编:小小  浏览:150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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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发出时应按不同使用部门,计入相对应的科目核算。以下是会计网整理的关于原材料发出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原材料发出账务处理

  原材料发出如何做账?

  1、如果是生产部门领用原材料,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如果是车间部门领用原材料,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3、如果是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注:确定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企业从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进行选择。一旦确定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原材料暂估入账会计分录

  1、暂估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下月初红字冲销原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金额红字)

  3、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原材料如何理解?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主要可分为在途物资,库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三类。

  原材料属于资产类目,对于明细分类核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两套帐”形式,其核算的工作量较大,而且重复记账;二、“一套帐”形式,亦称“帐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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