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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商品损耗的账务处理

2021-01-28 20:30  责编:小霞  浏览:116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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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发生的商品损耗,确认原因前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企业商品损耗

  一般纳税人企业商品损耗怎么做账?

  1、发生损耗后未确认原因,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根据损耗原因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转出:

  借:原材料(存在剩余残料入库的)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耗的)

         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及过失人进行赔偿的)

         管理费用(因丢失被盗等一般经营损失而损耗时)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的,需要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

  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分别是指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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