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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失业保险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1-02-14 11:10  责编:小彬  浏览:2319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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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处理失业保险费时,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退回失业保险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退回失业保险做账

  退回的失业保险费如何做账?

  1、当失业保险费退还给有关单位时,可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失业保险费

  或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失业保险费(红字)

  2、当失业保险费退还给个人时,可做以下分录:

  (1)当单位收到失业保险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2)当单位支付给个人失业保险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库存现金

  注意:疫情期间退回的失业保险费,处理时作为财政给予的补贴,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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