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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2-14 18:35  责编:小彬  浏览:143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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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因商品质量不达标发生退回现象的,收到退回的商品,可做冲减收入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销售退回商品分录

  销售退回商品如何做会计分录?

  1、 企业收到退回商品时,所做冲减收入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退回商品重新入库时,所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简而言之,库存商品指一切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商品。

  核算内容: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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