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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公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3-16 19:40  责编:小红  浏览:395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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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公账收到的借款,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公对公借款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对公借款分录

  公对公借款分录处理

  1、公司通过公账收到对方公司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偿还借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公司通过公账转账借款给对方公司时:

  借: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收回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

  银行存款包括哪些内容?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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