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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4-21 15:20  责编:  浏览:44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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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生借款业务时,归还本金的同时也需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计提的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应付利息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计提借款利息

  计提借款利息分录处理

  计提借款利息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实际支付借款利息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是什么?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应付利息和应计利息如何区分?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应计利息反映的是在长期债券投资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情况下,每年计算应收到的利息。应计利息反映的是一种长期资产, 要到到期还本付息时才能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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