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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款未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9-07 16:30  责编:  浏览:219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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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之间进行货物买卖交易时,买方已经支付货款,而发票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收到,对于这种情况,会计人员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已付款未收到发票分录

  已付款未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

  未收到发票需要做暂估入账处理

  1、当月,材料或商品暂估入库,以入库单或收料单作为附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次月或下几个月,收到发票后先进行冲销,冲销可以不用附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金额)

  按照一般规定,次月的月初要红字冲回。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没到,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工作量较大。因此,一般都是等到发票到了以后才冲回的。

  3、再做一笔收到发票的分录,以发票作为附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客户名称

  应付账款是什么?

  应付账款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交税费包括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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