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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给分公司拨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2021-08-13 16:24  责编:欣欣  浏览:525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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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企业的分公司急需资金时,总公司会拨一部分资金给分公司用于周转,度过难关。当总公司给分公司拨款时,应如何做账?

总公司给分公司拨款

  总公司给分公司拨款的会计分录

  (1)以下是总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等

  (2)以下是分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分保账款、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例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例如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存出保证金,例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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