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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训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9-25 11:07  责编:炯生  浏览:267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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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人员在处理以工代训补贴的账务时,通常计入“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如何写?

以工代训补贴分录

  以工代训补贴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什么是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明确了以工代训三项政策:加大对新吸纳劳动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以工代训补贴是为了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月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什么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主要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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