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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各项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10-08 19:10  责编:李子  浏览:149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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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人员在核算餐饮业的各项收入时,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餐饮业各项收入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餐饮业各项收入分录

  餐饮各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应收账款是什么?

  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并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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