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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租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7-29 21:05  责编:小琪  浏览:45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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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固定资产一般指的是经营性租赁业务,意思就是让渡资产的使用权,对于固定资产出租,会计人员如何做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出租分录

  固定资产出租的会计分录

  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收入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代购代销、材料销售、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并且应当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如“代购代销”、“材料销售”、“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期末应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累计折旧是什么意思?

  “累计折旧”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备抵调整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与普通资产类账户不同的是,“累计折旧”科目贷方反映增加,借方反映减少。

  其他业务成本怎么理解?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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