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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长期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11-02 14:29  责编:  浏览:51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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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当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而借入长期借款时,应如何写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入长期借款分录

  借入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时,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一次还本付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另一种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

  应付利息是什么?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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