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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1-08-18 15:27  责编:佳佳  浏览:430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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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购进货物时,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导致的非正常损失,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核算。对于这些货物发生的非常损失,具体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发生非正常损失分录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分录

  1、购进货物时

  借:原材料等(实际入库材料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入库材料负担的增值税)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损失货物的价税合计金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全部应付或实付价款)

  2、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自然灾害原因除外)

  3、由保险公司或者对应相关负责人承担损失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对于剩余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扣除应由他人承担的赔款后的一般经营损失或管理不善)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类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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