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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9-16 18:15  责编:小信  浏览:366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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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项税是购进货物时发生的增值税,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一般设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有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1、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对应的项目: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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