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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8-11 15:55  责编:嘉嘉  浏览:172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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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公司如果涉及到大额的货款交易时,会事先收取一部分保证金,以防止对方公司违约。关于保证金,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保证金分录

  关于保证金的会计分录

  1、如果属于支付合同保证金的单位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3)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继续挂账,收回时再作减少其他应收款账务处理。

  2、如果属于收取合同保证金的单位

  (1)按实际收到保证金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2)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收到时再作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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