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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9-21 18:45  责编:  浏览:100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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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委托外单位帮忙加工物资时,所发生的费用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物资分录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1、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运杂费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支付消费税(针对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

  ①若加工完毕后用于连续生产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②若加工完毕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5、收回物资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什么?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代表增加,贷方代表减少。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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