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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由其他单位垫付如何做账务处理?

2022-01-13 21:34  责编:小吟  浏览:91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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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筹建期间会所发生一系列的费用支出,就是所谓的开办费,当由其他单位垫付开办费时,一般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开办费由其他单位垫付做账

  开办费由其他单位垫付的会计分录

  1、开办费由其他单位垫付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还垫资时,需要先提现,然后再还款,那么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什么是开办费?

  开办费指的是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的工资

  2、办公费

  3、培训费

  4、差旅费

  5、招待费

  6、印刷费

  7、企业登记、公证费用

  8、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9、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以及利息支出

  10、其他费用

  其他应付款是什么?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其他应付款借方余额表示应当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回而未收回的款项金额;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表示应当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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