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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2023-11-10 10:51  责编:东余  浏览:52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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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已发布!会计网根据宁波大学商学院官网发布的《宁波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整理了宁波大学2024年MPAcc招生的相关信息,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考。

宁波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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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是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专业学位代码:125300)。MPAcc项目围绕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结合宁波与浙江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和跨国理财规则,能胜任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及理财等工作的国际化、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7.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必须是定向就业人员。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宁波大学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详见宁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有疑问请于报名前咨询学院。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并被宁波大学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宁波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届时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

  二、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宁波大学的相关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宁波大学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宁波大学招生学院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宁波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宁波大学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均须报考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大致在每年11月初进行)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其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网上确认的具体事项届时详见报考点通知。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宁波大学考生须仔细阅读宁波大学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宁波大学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宁波大学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宁波大学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四)初试内容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复试

  1、复试由宁波大学组织安排。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4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会计学(笔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政面试等;其中会计学笔试内容(含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会计学基础(笔试)、财务管理(笔试)。

  5、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宁波大学拟录取前与宁波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注:以上所有报考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信息公布为准。

  六、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2.5年(1.5年上课,1年撰写论文)。

  2、学习方式: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同时采用弹性学制,全日制学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学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在宁波大学东校区授课。

  3、研究方向:入学后统一安排选择四个方向之一:01跨国经营与国际并购;02价值创造与管理会计;0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04财务优化与公司治理。

  4、学习费用:非全日制学生8万元/生(不含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全日制学生学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5、招生规模:全日制预计28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预计20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并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作调整。

  注:以上所有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宁波大学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宁波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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