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
1、为规范和指导审计工作提供依据;2、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3、有助于公众信任审计工作结果;4、有助于维护正当权益;5、有助于推动研究和人才培养;6、有助于经济平稳运行和审计事业国际化。
审计准则的特性为:1、权威性,具有约束力;2、规范性,是审计规范体系中的具体规范;3、可接受性,应被特定群体所乐于接受;4、可操作性,准则可直接指导审计实践;5、相对稳定性,确定及发布后不轻易改动。
审计准则是由国家审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制定的,用以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专业资格,规范和指导其执业行为,衡量和评价其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审计准则是适应审计自身的需要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
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也是指导审计工作的指南。审计目标可分为审计总体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审计总体目标是被评价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体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审计抽样可以分为三个步骤:1、样本设计阶段,考虑抽样总体的特征等,确保总体完整性;2、选取样本阶段,确定足够样本规模,确保样本有均等选择机会;3、评价样本结果阶段,识别样本误差,推断整体误差,形成审计结论。
抽样审计具有部分性、严格的程序性和部分适用性的特点。部分性强调抽样审计从审计对象选取部分样本进行;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抽样审计严格按规定要求实施;部分适用性要求抽样审计运用于逆查、顺查等审计程序和测试。
审计抽样是注册会计师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为注册会计师针对整个总体得出结论提供合理基础。在使用审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为得出有关抽样总体的结论提供合理的基础。
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或者其他审计机构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专门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门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执行职务时应遵循回避原则、保密原则和受法律保护原则。
审计询问远远不只是收集信息,它的作用体现在:1、促进有效交流,通过特定的询问技巧,得到有意义的结论;2、减少冲突误解,促进协调,减少情绪化反应;3、帮助说服协商,使被审计方更信任审计建议。
审计询问是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询问结果考虑修改审计程序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审计计划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利润审计的目标包括:1、确定利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确定利润总额和构成内容是否合法合规;3、确定利润的账务处理和收支结转是否真实正确;4、对利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利润审计是对被审单位利润的形成、利润的分配及其财务处理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所进行的审查和检验。注册会计师一般在销售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利润审计。
现金审计是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实存数量以及现金收入支付业务的审计行为。现金审计的具体目标包括查证企业现金的存在性、查证企业现金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查证企业现金收付事项的合法性以及审评现金内部控制系统的稳健性和有效性。
审计调查作为一种审计手段,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针对账面审计发现的疑点,通过合法程序和手段开展外围调查,以获取审计事项证明材料的活动。审计调查在审计项目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审计方法是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从制定审计计划开始,直至出具审计意见书、依法做出审计决定和最终建立审计档案,都有运用审计方法的问题。
费用审计指对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损耗的审查,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和期间费用审计。费用审计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到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一般行政管理费用和营业外费用等,这些费用都应该在会计记录上得到反映。
期间费用审计是审计机构和人员对企业某会计期间发生的各项期间费用按照其构成项目所实施的审计。期间费用审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查管理费用;2、审查财务费用;3、审查销售费用。
舞弊审计是运用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性复核,从而识别出舞弊行为及其隐瞒问题的审计方法,舞弊审计实质是一种发现性的冒险活动。具有层次性、特殊性、困难性、复杂性、风险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