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领取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各地区领取时间和领取流程有所差异。3.实行考后审核的地区,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合格证书。4.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等待下发证书5.工本费用: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二、携带材料携带合格成绩单据、毕业证、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仅供参考,各地要求不同,具体请以地方公告为准
考生小伙伴只要在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就可以申请证书了。千万注意要考试结束满五年领取,不然会被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流程:1.网上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当地的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如实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然后保存提交并打印。2.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前往考试报名所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需要带的材料有证书申请表、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证书申请表其他信息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领取证书。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二、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初级会计证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考生填写完成后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3、相关部门下发证书。此外在领取会计证时还需要出示考生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考生可通过成绩查询系统上打印出成绩单;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具备报名资格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他人代领,则需要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寸、二寸各2张;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由于各地考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领取初级会计证方式也有所不同,考生务必提前确认好本地区证书领取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