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于2019年4月30日对外报出。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甲公司发生业务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举借巨额债务,用于杠杆收购业务。
(2)2月1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甲公司收到客户退回的一批A产品,该批产品为2018年11月对外销售,售价300万元,成本250万元。
(3)3月1日,将B产品发出成本计量方式由个别计价法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4)3月18日,董事会会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