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长江公司向其200名管理层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免费获得一股长江公司普通股股票,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达到20%;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公司净利润两年平均增长15%;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公司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10%。每份期权在20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24元;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元;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8元;201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0元。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利润增长了18%。同时有16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预计2015年将以同样速度增长,即2014年和2015年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8%,因此预计2015年12月31日未离职员工将可行权。另外,预计第二年又将有16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利润仅增长了10%,但公司预计2014至2016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可达到12%,因此,预计2016年12月31日未离职员工将可行权。另外,2015年又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第三年将有24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2016年12月31日,公司净利润增长了8%,三年平均增长率为12%,满足了可行权条件(即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当年有16名管理人员离开,剩余管理人员在2014年12月31日全部行权。关于预计等待期和可行权数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