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城大酒店是某县唯一一家三星级酒店,位于县城商业中心区,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县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该酒店全面履行扩建后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对星之城大酒店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停止营业。星之城大酒店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是对责令停业决定不予理睬,一直继续营业,县公安消防部门考虑到星之城大酒店停业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于是依法将本案交由县公安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后来,县政府决定采取断电查封的方式强制执行,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星之城大酒店强行断电、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业。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责令停业决定的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