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原股东定向增发20000万股本企业普通股取得乙公司全部的10000万股普通股。购买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9 000万元;10月30日,甲公司每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10元,乙公司每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20元。合并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股本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100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为1元。
2×19年甲公司、乙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0 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针对该项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