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向其10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股票期权(每股面值1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规定,这些高管人员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5年,即可于2018年12月31日无偿获得长江公司的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4元,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均为6元,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均为8元,2018年12月31日确认的公允价值为10元。假定5年内无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则长江公司因该项股份支付每年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