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审计是审计机关将审计的内容、审计的要求、审计的时间等告知被审计单位,在被审计单位有所准备的情况下而实施的审计。采用通知审计的方式,可以使被审计单位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部审计是对被审单位被审期间全部经济活动和会计资料进行审核检查。进行全部审计时可以只对被审期内的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也可以既对财务收支又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民生审计是审计机关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和谐为目标,将与人民群众利益最为密切的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着重对那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劳动力再生产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鉴证的行为。
教育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正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局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收支或经营管理活动的某些方面及其资料进行的部分的、有目的的和重点的审计,比如对企业进行的现金审计、银行存款审计等,以及对贪污盗窃、偷税漏税、行贿受贿、违反合同等所进行的专案审计等。
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环境的保护、社会的安定、民心的凝聚力等,因而绩效审计可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民主与法治建设。
合同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合同变更的审计、终止合同的审计以及合同日常管理的审计。
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的程序有以下四个阶段: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阶段;2、审计准备阶段;3、审计实施阶段;4、审计终结阶段。
1、独立审计检查是否经济、高效或有效执行有关政策;2、报告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提供评价意见;3、发现并分析审计对象在经济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迹象或绩效不佳的领域。
金融审计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财务活动的经济效益;3、发挥金融审计的信息反馈作用,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
金融审计与其他部门审计相比,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延伸性的特点。金融部门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都有密切关系,对金融业务计划执行及其结果、对其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所以需要综合了解,分析各方面情况,难度较大。
金融审计是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反映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进行的监督和审查。金融审计是金融监督的形式之一。
1、进行合同审计: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审查、合同签订、跟踪审计等;2、重要合同审计:包括参与合同调查和技术谈判、参与合同商务谈判、参与议标合同谈判等;3、审计签证:包括合同的签约、履行、结算,审计可不下达审计通知书,按审计签证项目程序执行。
合同审计的方式包括:1、送达审计,被审单位将审计的全部资料如期报送到审计机关;2、网络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网络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远程审计;3、就地审计,审计组织委派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
法定审计的目标在于对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意见。法定审计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法令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单位强制实施的一种审计。
弊端审计首先应在审查前对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调查,对可能存在舞弊的程序进行分析;其次,综合分析会计资料,检查有无违反常规的异常情况和不实情况;再次,实施常规检查;最后,对有疑问的、有错误的或薄弱环节的账项进行追踪审查。
弊端审计是对一切有意识地或蓄意地侵犯国家经济利益及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的审计。包括挥霍浪费行为、挪用行为、贪污行为、敲诈勒索行为、截留税利行为、偷税漏税行为、财务报表失实行为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审计管辖有利于审计机关明确各自的审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加强审计监督,避免互相推诿和互相争执,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同时,有利于被审计单位明确应当接受哪个相关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增强其接受审计的自觉性,更好地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
审计管辖是指审计机关之间如何确定各自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制度,审计管辖有利于审计机关明确各自的审计职责,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就地审计是审计组织委派审计人员至被审计单位现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按照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常驻审计、抽查审计和巡回审计三种审计形式。就地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过程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