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该酒厂委托甲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10吨(甲酒厂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该批粮食白酒的材料成本为50000元,取得甲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为20000元。
(2)该酒厂委托乙运输公司将该批粮食白酒运回,支付运输费用40000元,取得运输专用发票;本月内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直接销售8吨,每吨含税销售额为11300元。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2008年4月购入),取得价款208000元(含税);
(4)月末发现2月份购进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40000元。
已知:①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损失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1)计算甲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