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等,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包括:1、召开新闻发布会;2、审计公告;3、审计通报;4、新闻报道;5、其他形式。
审计公告的作用具体包括:1、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有利于解除受托责任;2、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有利于监督审计结果执行;3、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综合审计是“专题审计”的对称,指对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几个审计项目一起进行审查评价的一种审计。它将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此称为“综合审计”。
送达审计是审计组织按照审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知被审单位将应该审计的全部资料,如期报送到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送达审计是一种异地审计,主要适用于对规模较小的单位执行财务审计。
1、采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审查税收征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采用审计检查方法,审查与税收有关的会计资料和财实物是否真实、合法、合理;3、采用审计分析方法,查明征税和纳税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法定审计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法令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活动有关的单位所强制实施的一种审计监督活动。目标是审查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并真实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风险审计的意义在于:1、风险审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2、风险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新阶段;3、风险审计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深化改革。
风险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开展的以测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识别各业务循环以及相关部门风险、进行风险分析评价和管理及处理等工作事项为基础的一系列审查监督活动。
动态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所开展的动态性审计监督活动,包括对各项经济活动的供产销全过程、资金筹集过程、使用耗费及收回过程以及产品成本表和销售利润表等动态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贷款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单位贷款使用情况所开展的专项审计工作,是避免银行发生贷款风险以及展示贷款单位经营状况的必要工作。
持续审计是独立审计师根据实时或短时间内所生成的审计报告,对委托项目的相关事项提供书面认证的一种审计监督方法,其实质是为提高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而将审计工作投入至整个组织运行流程中的一种实时审计。
采用通知审计的好处在于可以使被审计单位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通常进行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时,多采用通知审计的方式,事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通知审计是审计机关将审计的内容、审计的要求、审计的时间等告知被审计单位,在被审计单位有所准备的情况下而实施的审计。采用通知审计的方式,可以使被审计单位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部审计是对被审单位被审期间全部经济活动和会计资料进行审核检查。进行全部审计时可以只对被审期内的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也可以既对财务收支又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民生审计是审计机关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和谐为目标,将与人民群众利益最为密切的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着重对那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劳动力再生产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鉴证的行为。
教育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正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局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收支或经营管理活动的某些方面及其资料进行的部分的、有目的的和重点的审计,比如对企业进行的现金审计、银行存款审计等,以及对贪污盗窃、偷税漏税、行贿受贿、违反合同等所进行的专案审计等。
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环境的保护、社会的安定、民心的凝聚力等,因而绩效审计可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民主与法治建设。
合同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合同变更的审计、终止合同的审计以及合同日常管理的审计。
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的程序有以下四个阶段: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阶段;2、审计准备阶段;3、审计实施阶段;4、审计终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