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整分录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所遇到的应当进行审计调整的问题及事项所编制的报表分录。编制审计调整分录的目的在于使已审财务报表经过调整后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执业环境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在依法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所处的内外及上下左右之间相互关系的情况和工作条件。审计职业环境影响着独立审计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也统一了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工作内容、审计风险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审计职业责任是审计人员在其执行的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时所承担的责任。审计职业责任与审计法律责任同属于审计责任的内容,审计职业责任是审计法律责任的基础,其正确履行有利于避免审计法律责任的产生。
间接费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为生产多种产品而共同发生的费用所进行的审计活动,与直接费用审计相对应。间接费用审计主要用于审查间接费用产生的合理性以及检查间接费用计算的准确性等等。
结算资金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商品、收支货款及其他项目收款等事项所进行的审计工作,是资金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算资金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的日常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审查被审计单位账册金额是否计算准确等。
会计估计审计是在企业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估计行为及其结果的再次确认和验证,会计估计审计不是一种单独的审计,而是会计报表审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递延资产审计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递延资产所进行的审计活动,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开办费的开支内容是否符合财会制度的规定、开办费的摊销方法是否正确、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的核算是否合理、费用支出是否合规以及相关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数额是否正确等事项。
对外投资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1、审查投资是否实际存在及是否属于被审单位拥有的财产;2、确定投资的增减变动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等;3、审查投资收益是否正常取得并入账;4、确定年末余额是否正确等。
对外投资审计是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其目的在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从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待摊费用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1、确定被审计单位待摊费用的会计政策是否使用恰当;2、确定被审计单位待摊费用的入账和转销记录是否完整;3、确定被审计单位待摊费用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4、确定被审计单位待摊费用的披露是否合规。
待摊费用审计是分析待摊费用明细账记录的发生数是否属一年以内的各项待摊费用支出,数额是否按收益期限确定且有无多摊或少摊的情况,同时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待摊费用人为调节成本费用利润的违规行为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仓储费用审计是对物资企业在购进物资入库后储库保管过程中支付费用的合规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仓储费用审计的内容包括审查仓储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审查单位是否遵循仓库保管维护制度等等。
税后利润审计是审计人员为判断被审计单位税后利润的形成和分配及其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活动。其中,税后利润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应缴所得税后的余额。
留存收益审计是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各种公积金,包括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风险基金等,以及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等事项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累计折旧审计是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核对和审查的行为,其主要目标是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确定折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确定折旧费用的计算及分摊是否正确等。
存货截止审计是检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购入并已包括在当天存货盘点范围内的存货的审计工作。存货是企业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预算执行审计是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本级人大代表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以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
事中审计指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业务中所实施的审计工作,事中审计工作是审计工作流程的核心部分。通过有序开展事中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单位作出具有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的审计评价,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
企业并购审计的目标包括:1、企业并购审计的基本目标,指通过合理估价,以便使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协商并决定并购价格;2、企业并购审计的具体目标,根据企业并购审计的不同分类有不同的目标内容。
审计取证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围绕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是整个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同时也是审计人员认定事实并做出定性和处理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