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毁损是指反映企业由于自然灾害、长期积压或其他原因致使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部分丧失使用价值而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流动资产毁损损失应扣除保险公司理赔数额,并单独列示。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通常是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是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超过账面数量而出现的盈余。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固定资产扩建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功能进行扩充、延伸或增加的行为。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盘亏是固定资产在盘点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短缺。一旦发现固定资产盘亏,要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批准后,调整账面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判断固定资产减值的方式是,在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可以判断为固定资产减值,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1、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2、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流动资产;3、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借款;4、各项往来结算款项和缴拔款项。
资产清查的分类主要包括:1、按时间划分为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2、按对象和范围划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资产清查是资产评估机构对立项批准通知书中批准的资产评估对象,按照资产类别等项目进行清点、核实并登记入册的过程。
固定资产清查是企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无形资产审计的目标有:1、确定无形资产的存在;2、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3、确定增减变动等的记录是否完整;4、确定摊销政策恰当性;5、确定年末余额是否正确;6、确定无形资产的披露是否恰当。
专项资产审计的目的在于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制度,保证专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从而不断提高相关单位对专项资产的使用效果。专项资产审计指检查企业的专项资产和专项基金占有方面的审计。
国有资产审计指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实施监督的行为。开展国有资产的审计工作,需要审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企业履行法规和执行程序的情况,并关注各项主要环节。
无形资产审计程序有:1、复核无形资产明细表加计数是否准确;2、检查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3、检查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证明文件一致等;4、复核计算无形资产摊销正确性等;5、验明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流动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可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所进行的审计工作,是企业资产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审计内容可分为货币资金审计、短期投资审计、应收及预付款项审计、存货审计、待摊费用审计等几个方面。
流动资产审计是财务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可以对流动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对流动资产结存数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予以证实,有利于保证其在会计报表反映上的恰当性等等。
长期资产审计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的审查:1、固定资产审计的内容;2、在建工程审计的内容;3、无形资产审计的内容;4、递延资产审计的内容;5、长期投资审计的内容。
固定资产循环的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分、维护、保管与记录等的政策及程序。固定资产循环是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经过计提折旧形成折旧基金,到固定资产报废、清理、重新购回新固定资产的业务活动过程。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包括:1、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2、自制、自建固定资产的计价;3、原有固定资产改造扩建的计价;4、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固定资产的计价;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6、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7、盘盈固定资产的计价;8、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循环是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经过计提折旧形成折旧基金,到固定资产报废、清理、重新购回新固定资产的业务活动过程。固定资产循环的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分、维护、保管与记录等的政策及程序。
无形资产摊销是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系统合理地分配,包括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包括平均摊销法和加速摊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