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一般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广义的审计质量指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质量,狭义的审计质量指审计业务工作即审计项目的质量,包括选项、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归档等一系列环节的工作效果和实现审计目标的程度。
审计控制是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和既定的环境条件,按照一定的依据审查、监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运行状态,并通过调整偏差和排除干扰,使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运行在预定范围内朝向期望的方向发展以实现提高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目的的活动。
审计调整的特点主要包括:1、调整主体的双重性;2、调整性质的非强制性;3、调整事项的重要性;4、调整范围的确定性;5、调整目标的明确性;6、调整账表的跨年度性。
审计监督指对审计工作及其内容进行监督的过程,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保证税务机关可以严格依法开展税务工作。
离任审计也称为任期终结审计,是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命干部提供重要的根据。
审计查证报告的重要意义在于做好社会审计工作,提高社会审计的知名度。审计查证报告写得是否完整、准确、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恰当、法律运用得是否合适,都直接影响审计查证业务的效果和质量,也影响社会审计组织的威望和信誉。
合同审计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点:1、合同审计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合同审计有利于合同各项条款的完善;3、合同审计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强化;4、合同审计有利于价格审计职能强化。
同步审计是上级和下级审计机关对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内相关的财政审计事项,或者同一审计机关领导下的几个子级审计机关,对相同的财政审计事项,依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同一时间内实施审计的方式,也是内部审计特有的一种审计形式。
专题审计的范围比较广泛,有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专题审计,有以核实生产费用、产品成本和企业盈亏为目的的专题审计,也有为查明有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经济犯罪活动进行的专题审计,比如对某一贷款项目审计、某出纳员贪污问题审计等。
专题审计是按照特定的目的,对被审计单位某项财务收支、某项经济业务或对某一问题进行的重点审查。专题审计范围小,较全面审计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耗时短、工作量小、费用低,便于及时发现或纠正问题。
债权审计的目标主要有:1、了解并确定债权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性;2、确定债权真实性;3、确定债权增减变动记录的及时、完整性;4、确定债权的发生及收回计算和计价的正确性;5、确定债权的余额列示的正确性。
开门审计的特征具体如下:1、开门审计是一种开放式审计思维方式;2、开门审计是一种审计取证方式;3、开门审计是一种项目管理走向规范化并不断优化的过程;4、开门审计是一种审计公开方式;5、开门审计是一种调查研究方法。
开门审计是审计机关在特定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运用问卷调查、开会座谈、专家咨询、群众评议等方法向特定对象和社会群众征询相关的问题或意见建议,从而实现审计目标、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完善对策建议的审计方式。
非现场审计是收集、整理被审计对象业务经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流程进行分析的远程审计程序。非现场审计是现代信息处理和传递方式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监督方式。
破产审计的重点有:1、复核审计资料,核对“审计账项调整表”;2、对控股联营投资,应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3、落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等事项;4、核实收回各项资金的来路和状况等事项。
破产审计是以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的活动,它运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经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关责任进行监督、审查与评价,用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审计机关的职责包括:1、对有关单位的规定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包含对各级财政收支以及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2、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以及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审计机关的任务是对相关单位的财政以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国家机关,泛指国家各级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国家机关,泛指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是审计制度的核心,是各级政府用以实行财政经济管理和监督的常设机构。
存货审计指对存货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进行的审计。存货审计工作直接影响着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的客观反映,对于揭示被审计单位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弊端、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