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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和时间

2020-06-23 16:21  责编:Susi  浏览:323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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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税法规定,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汇算清缴。那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有哪些?时间是什么?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和时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范围: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1.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20。

  3.超过14000元至3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为16920。

  4.超过30000元至40000元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为31920。

  5.超过40000元至6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为52920。

  6.超过60000元至96000元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为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为181920。

  汇算清缴时缴纳的所得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补做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行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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