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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时的租房信息可以乱填吗?哪些是能够专项扣除的?

2020-09-21 15:45  责编:哪吒  浏览:444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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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很清楚在2020年年初的时候,大家也做了个税的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里有房租可以抵扣税费的一栏,是不是租房信息可以乱填呢?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个税专项扣除项目

抵扣税费的租房信息可以乱填吗?

为了能够抵扣税费,可能有些人想着说,就算我不租房,但是为了能够抵税,租房的信息我乱填一下可以吧?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根据财政部、税局和住建部在个人申报个税住房资金的专项附加扣除环节,进行了政策的微调,已经不要求填写房东的个人信息了,在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之外,只要填写租赁的地址和起止的时间就可以了,不过这加大了税务征管的难度,相关的部门应该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来防止个人虚假申报住房租金等扣除信息,而且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应该对个人申报个税时填写的信息。

个税的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以上就是有关个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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