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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办理?要填报什么资料?

2021-03-09 10:00  责编:小会  浏览:65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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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正火热进行中,最近讲解了比较多关于以居民个人身份办理汇算清缴的问题,接下来会计网就跟大家讲解下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究竟是怎么办理的。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办理?

  一、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什么资料?

  办理汇算清缴时,非居民企业需要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当前适用的申报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

  文件及表单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二、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

  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是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填报办理。

  三、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时如何寻找操作路径?

  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财务报表报送。

  四、符合什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号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五、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

  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信息资料:

  (一)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三)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在办理季度预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季度财务报表

  (限于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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