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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1-04-14 18:36  责编:  浏览:628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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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有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等。对于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是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扣除,另外一些营业外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6、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

  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否影响当期损益?

  营业外支出是影响当期损益的。当期损益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影响利润总额的利润或亏损。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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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与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的六项额外支出。这六项支出包括: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与扣除操作通常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也可以在预扣预缴环节进行。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1.选择扣除方式:您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您选择的扣除项目,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的学校证明、继续教育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大病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票据、住房贷款利息的贷款合同、住房租金的租赁合同、赡养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填写申报表: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如果您选择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还需要将相关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   5.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您的专项附加扣除就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进行,例如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的热线电话123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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