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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理解的?

2021-04-02 23:40  责编:佳佳  浏览:138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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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季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进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是指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据权责发生制,如果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企业是否收回款项以及支付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只能计入预收预付款项,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哪些项目不予扣除?

  (1)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这些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不能扣除;

  (2)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但如果是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加收的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银行罚息不属于行政处罚;

  (5)超出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救助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助性捐赠;

  (6)自然环境灾害或意外发生事故有赔偿的部分;

  (7)各种赞助支出,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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